品牌中诺检测
认证标准GB3836/GB12476等
认证资质CNAS授权防爆实验室
认证证书防爆合格证和防爆3c认证证书
适用产品防爆电气设备
服务优势免费咨询,提供防爆整改和审厂体系辅导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防爆合格证和防爆ccc认证服务,提供前期防爆技术、防爆3c认证派生、工厂审厂培训等服务,可以助理企业快速取得防爆CCC认证证书。
以下产品明确不属于防爆CCC认证目录范围:
(1) 温度仪表;
(2) 压力传感器;
(3) 二维码扫描器、 防爆智能扫描终端等;
(4) 气体传感器;
(5) 变送器类;
(6) 防爆呼吸阀/排水阀;
(7) 用于执法的便携式音视频记录仪;
(8) 观察视窗;
(9) 可燃气体探测器;
(10) 物位计、 液位计、 流量计。

防爆CCC认证取代生产许可证之后,还需要防爆合格证吗?
自从2019年7月份发布的关于市场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后, 到目前也将近两年。很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企业对防爆3c认证制度也有一定的了解了。但是,防爆3c认证制度的实施是不是就代替了原来的防爆合格证了呢?
其实,只要仔细阅读这份公告,就可以了解到,发布的公告里只将部分防爆电气产品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详情可以看防爆电气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在市场上还有大部分的防爆产品没有纳入,比如常见的防爆灯、除尘设备、机械产品等。产品目录之外的防爆设备安装使用于爆炸性场所还是要严格遵循GB/T3836-2021系列防爆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证书。

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有的产品目录?
答:是的。国家市场总局在发布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告的同时,也发布了一份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属于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在过渡期必须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者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在过渡期后只能凭借有效的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

新版GB/T3836标准的防爆标志举例
Ex ib I Mb
Ex:防爆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志
ib:保护型式为本安型
I: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Mb:设备保护级别,可以用在1区
Ex db eb II C T6 Gb
Ex:防爆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志
db:保护型式为隔爆型
eb:保护型式为增安型
IIC:IIC气体及蒸气环境
T6:温度级别为T6,设备表面温度不超过85°C
Gb:设备保护级别,可以用在1区/2区
2019年7月,市场总局发布了关于将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并且过渡期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意味着,以后企业申请防爆合格证将变成CCC强制性认证,并按照CCC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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