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中诺检测
认证标准GB3836/GB12476等
认证资质CNAS授权防爆实验室
认证证书防爆合格证和防爆3c认证证书
适用产品防爆电气设备
服务优势免费咨询,提供防爆整改和审厂体系辅导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防爆合格证和防爆ccc认证服务,提供前期防爆技术、防爆3c认证派生、工厂审厂培训等服务,可以助理企业快速取得防爆CCC认证证书。
新版GB/T3836-2021的防爆标准已经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了。在这里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列举下的现行防爆产品CCC认证标准供大家参考。
1.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2.GB/T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3.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4.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5.GB/T 3836.5-2021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6.GB/T 3836.6-2017 爆炸性环境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7.GB/T 3836.7-2017 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8.GB/T 3836.8-2021 爆炸性环境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9.GB/T 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29.GB/T 3836.3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 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有的产品目录?
答:是的。国家市场总局在发布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告的同时,也发布了一份防爆电气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属于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在过渡期必须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者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在过渡期后只能凭借有效的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

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之后,原来的生产许可证还有用吗?
公告规定,防爆电气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过渡期是1年,在过渡期内,凭借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还可以继续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在过渡期后,国家市场总局将全部注销原来的生产许可证。

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复合防爆型产品,其本身不在防爆CCC目录内,但里面的元器件属于CCC目录,这个怎么处理呢?
答:如果元器件是自行生产的必须申请CCC证书,如果是外购的需要采购带CCC证书的元器件。
2019年7月,市场总局发布了关于将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并且过渡期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意味着,以后企业申请防爆合格证将变成CCC强制性认证,并按照CCC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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